重庆市武隆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点击量:9208次 分享至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面向我市为武隆区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面向我市为武隆区公办幼儿园公费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三)面向我市为武隆区乡镇卫生院培养的2024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
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条件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须在服务期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未在服务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所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及时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岗位:
重庆市武隆区教委组织人事科218室(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中路50号)。
2.卫生岗位:
重庆市武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205室(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建设东路188号)。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区教委2024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主要采取笔试和在校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在校综合成绩
考生在校综合成绩由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就读的毕业院校提供。
3.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甲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成绩×2÷3×50%+在校综合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应届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主要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乙类岗位: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成绩×2÷3。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qwl.gov.cn/)公布。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由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武隆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选择聘用单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http://cqwl.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公费师范生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4年,在武隆区教育系统学校工作满6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招聘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3年,在武隆区教育系统学校工作满6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招聘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年方能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并密切关注在“武隆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的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咨询电话:区教委,023-77720032;区卫生健康委,023-77788861;区人力社保局,023-77722036。
(四)本公告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武隆区教委、武隆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文章来源:http://cqwl.gov.cn/zwgk_170/zfxxgkmls/sydwgkzp/202407/t20240705_13351299.html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附件:5.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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