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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1  点击量:4729次  分享至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佳木斯大学(http://www.jmsu.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5名,详见《佳木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应为18周岁以上,其中: 


校本部岗位: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4日出生)。


附属医院岗位:本科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4日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5日至2006年10月14日出生)。


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详见附件1。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应聘者须通过大学公共外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考试(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护理岗位,附属医院医技、其他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和留学归国人员不作要求)。


(九)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硕专业方向须相同或相近(管理岗位、辅导员岗位除外)。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十)附属医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政策:“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六)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http://rsc.jmsu.edu.cn)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5日9时—11月14日16时期间登录http://zp.cpta.com.cn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10月14日(含)。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10月15日9时起对报名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为180元(共4科,每人每科45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5日9时至11月20日17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于急需、紧缺岗位,经学校研究决定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于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2日16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关注“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及时查看岗位计划缩减、取消等信息,未按时完成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应于2024年11月25日9时至12月8日9时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0454-8618393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总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卷面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为闭卷,共分为4科:1.政治理论;2.职业能力(教育学、心理学、师(医)德师(医)风);3.综合能力(人文、历史、文化、经济、科技、其他知识);4.公文写作能力。


笔试采取100分制计分方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计划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发布后一周内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佳木斯大学人事处申请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1)现场资格复审。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事宜在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http://rsc.jmsu.edu.cn)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及专业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不予聘用。如招聘岗位出现仅1人参加面试的情况,则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70分,如此类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不予录用。面试时间、地点在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http://rsc.jmsu.edu.cn)另行通知。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试成绩面试当场公布,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http://rsc.jmsu.edu.cn)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通过调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佳木斯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佳木斯大学人才招聘栏目(http://rsc.jmsu.edu.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博)原件及人事档案等。


(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佳木斯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4-8618393


监督举报电话:0454-8618848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314CB083368B267E0630A0012ACA78C&selected=zpxx

附件:附件1:佳木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附件:附件2:佳木斯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

附件:申请笔试加分需要提供材料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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