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赴高校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1 点击量:2531次 分享至
为进一步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工作,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精神,我校将于2024年11月16日赴高校组织校园招聘,公开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16名(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官网(http://www.szzx1000.cn)、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及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为2025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①本硕阶段获得至少3次国家奖学金;②本硕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③本硕阶段均毕业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④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为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四)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5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核费。
1.网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11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扫描附件2的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
(2)地点:9:00—16:00,北京达园宾馆
上午8:30—12:00,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
下午13:30—17:00,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报名审核材料
提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与《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
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5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现场审核后,所有证件、证书原件返还。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本次招聘采用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工作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组织。经江苏省苏州中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经苏州市教育局复核后确定进入专业考核人员名单。名单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网站(www.szzx1000.cn)公示3天。
四、考核
1.考核安排
时间: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
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2.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3.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网签的提供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导致不能现场签订就业意向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把就业协议书交到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综合办公室,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4.考核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网站(https://www.szzx1000.com)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1.进入体检人员须按照《体检通知》规定时间与地点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单位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合格人员通过考察(政审)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苏州中学校网站(https://www.szzx1000.com)公示7个工作日。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从考核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本招聘公告发布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入职后,学校可提供校内住宿。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162965。
九、本《公告》由江苏省苏州中学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5190308。
江苏省苏州中学校
2024年11月7日
文章来源:http://jyj.suzhou.gov.cn/szjyj/gsgg/202411/b9e6bcc915004d6b8c70fb687c67174a.shtml
附件:附件1:《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附件:附件2:网上报名二维码
附件:附件3:《江苏省苏州中学校招聘2025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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